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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通訊員吉軒報道)近日,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准了《關於利用居民住宅樓底層開辦產生油煙和噪聲污染餐飲業的治理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規定,今後昌吉市轄區內,禁止利用居民住宅樓底層(含一樓小院)新辦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禁止將鄰近居民區的臨街沒有餐館設計的商住樓底層商鋪改建為餐館;新建住宅樓內不能設置飲食業單位;現有住宅樓內不能新設置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業單位。
  根據《報告》,今後新開餐飲項目必須經昌吉市環境保護局批准後,才能到衛生部門辦理許可手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在住宅樓內或臨近商鋪已開產生油煙的餐飲店,待其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期滿後,不再發證、發照,逐步解決遺留問題。
  昌吉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居民,新開和轉讓餐飲店面時,在簽訂租房和轉讓協議前,應事先到環保局咨詢環保審批相關事宜,避免投入資金後,因達不到環保要求,無法獲得批准而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  (原標題:昌吉市禁止利用居民住宅樓底層新辦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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